市旅游局四项措施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黄金周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市旅游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旅游市场大检查。与工商、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围绕酒店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旅行社租车等热点问题,对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承诺整改期限,市旅游局跟踪督导整改工作。
二是做好旅游信息发布。将春节期间我市重大旅游活动、旅游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以黄金周公告形式通过宿迁旅游网、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等媒体向社会提前公布,引导市民安全出游。
三是排查统计春节期间旅行社组团地接情况。建立春节期间旅行社组团地接档案,根据旅游目的地情况,书面提醒旅行社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四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上下畅通。旅游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