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旅管〔2010〕35号
关于2010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2010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10〕26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中、技校、中专、成人高中等);
2.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身份证明的本市公民;提供由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目前在我市大专院校就读,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的学生;
3.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4.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程序
1.旅行社从业人员由旅行社统一向所在市、县、区旅游局集体报名,市区其他人员向市旅游局报名,各县区其他人员向各县区旅游局报名。
2.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换卡手续。
4.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四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全市报名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各县区旅游局、市旅游学校需于9月10日前向我局行业管理处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三、加分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我省国际旅游市场,2010年全省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1)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2)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3)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和答卷,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三科皆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形式,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现场考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统一公布。
2.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包括当地经济、文化情况介绍)、景点介绍、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考试相关问答题可参见《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导游手册》。各外语类考生除用应试语言应考以上考试内容外,还有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文短文阅读和复述。
我市现场考试景点(7个):龙王庙行宫、项王故里、雪枫公园、骆马湖旅游度假区、沭阳虞姬故里风景区、泗阳平原森林景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公园。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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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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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至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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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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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至11日 |
全天 |
报考人员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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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9:00-11:00 |
导游服务技能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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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14:00-16:00 |
导游法规知识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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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9:00-11:00 |
导游基础知识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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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下午 |
现场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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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至26日 |
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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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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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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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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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格者核发
《导游员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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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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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导游IC卡 |
五、费用
1.报名考试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服函〔2007〕69号、苏财综〔2007〕29号文件所批收费标准,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
2.书本费200元/人。包括:《导游法规知识》、《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江苏导游基础知识》、《2010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及《宿迁之旅导游词汇编》,考生可在各报名点购买;
(参考书目:《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10元/本;
《2007-2009年导游考试试题汇编》,20元/本)
3.考前培训。培训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收取。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导游考试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导游,以改善我市导游队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
2.各旅行社要借此次导游考试机会,加大优秀导游的储备量。
3.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旅游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七、联系方式
市旅游局,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804室,咨询电话:84338605,传真:84338599,联系人:盛情。
沭阳县旅游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5楼,咨询电话:88321853,传真:88321851,联系人:韦薇。
泗阳县旅游局,泗阳县北京路党政大楼444室,咨询电话:85272797,传真:85272798,联系人:张艳平。
泗洪县旅游局,泗洪县县委老楼303室,咨询电话:86223332,传真:86222558,联系人:朱晓宁。
宿豫区旅游局,宿豫区政府办公大楼601室,咨询电话:84465871,传真:84465871, 联系人:徐梦琼。
宿城区旅游局,宿城新区区政府办公室315室,咨询电话:82960298,传真:82960300,联系人:徐菲菲。
市旅游局投诉电话:84338610,联系人:孙新李。
市旅游局监督电话:84338606,联系人:丰玉军。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
3.报名人数统计表
4.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及报名表可由宿迁旅游网(www.suqiantour.com)下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旅游 导游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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