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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0年宿迁市导游电视大赛冠名权和赞助单位的通知

为展示宿迁导游风采,挖掘宿迁旅游人才,进一步打造宿迁旅游文化品牌,推动宿迁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加速协调发展。宿迁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市广电总台、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于7月初至11月举办2010年宿迁市导游电视大赛。全市持IC卡的专(兼)职导游员、全市各景区(点)讲解员和宿迁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大赛筹委会现向市内外企业征集本次大赛的冠名权和赞助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冠名权”征集方案

大赛诚征冠名支持单位1家,冠名权起价15万元,超过两家以上冠名意向单位的,以竞标形式决定冠名权单位。冠名支持单位将获得如下回报:

1.冠名和标识权。本次活动将冠以企业或产品的名称,全称为:“★★★杯”2010年宿迁市导游电视大赛”。活动期间,所有对外资料(杂志、广播、电视、报纸、光盘制作、宣传手册、选手奖杯证书等材料)均出现冠名企业名称。

2.领导权。冠名企业可委派代表出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参与组委会领导工作,并出席大赛相关的重大活动。邀请冠名企业企划部主管担任大赛组委会宣传要职,共同搞好对大赛的宣传。

3.新闻回报。大赛组委会在组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大赛活动时,突出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全程冠名、赞助本次活动;二是发布新闻通稿标题突出冠名企业名称,公布相关情况;三是大赛新闻发布会邀请冠名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四是有关大赛的每期电视节目(比赛全程实况录像)中出现有主冠名单位LOGO的片花不少于六次,每次三秒;五是节目播出时片尾有鸣谢主冠名单位字幕,出现主冠名单位LOGO;六是主冠名单位可以免费做一期《宿迁会客厅》大型访谈电视节目。

4赛场广告回报。一是比赛舞美背景醒目位置有主冠名单位的LOGO标致和“***杯”导游电视大赛;二是比赛现场主冠名单位可设置两块广告牌及气球、拱门等用于宣传;三是每次比赛,主冠名单位可免费在观众席中设20人啦啦队举牌广告;四是复赛、决赛阶段,主冠名单位领导可以担当评委或颁奖;五是可根据冠名企业实际情况,将冠名企业纳入选手比赛内容,由选手予以讲解介绍。

5.奖项回报。一是冠名企业可在获此奖的参赛选手中选出本企业或其产品的形象代表,参与企业有关宣传广告活动(具体由组委会与企业和参赛选手进行商定);二是大赛组委会向冠名企业颁发“突出贡献奖”荣誉奖牌、证书。

二、赞助单位征集方案

大赛诚征赞助单位若干家,每家赞助费用1.--2万元或者等价值的大赛用品(颁发选手的奖品或大赛场地使用、餐饮、住宿、车辆使用、主持人服装及发型设计等后勤服务)赞助单位将获得如下回报:

1协办权和标识权。活动期间,对外资料(杂志、广播、电视、报纸、光盘制作、宣传手册等材料)出现协办企业名称。

2.赛场广告回报。一是比赛现场正面舞美背景上标明赞助单位名称;二是比赛现场赞助单位可设置一块广告牌;三是每次比赛,赞助单位可设10人啦啦队举牌广告;四是大赛节目播出片尾有鸣谢赞助单位字幕;五是决赛中可作为观众评委为选手打分。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冠名权及赞助单位征集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731日止。大赛组委会诚邀市内外各企事业单位踊跃报名参加,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筹委会联系。市广电总台联系人:周建鹏,电话:0527-84359063,手机:13812302283;市旅游局联系人:石成俊,电话:0527-8433861084338605,手机:13732682157

 

 

宿迁市第二届导游电视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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