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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宿旅管〔201030

 

 

关于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

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召开的2010年防台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市旅游系统防台风工作,现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宿防发〔2010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旅游  防台风  通知

  宿迁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0622印发          

                              共印20

 

关于加强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召开的2010年防台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防台风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明确防范重点,细化防范措施,落实各项责任。把措施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二、强化预警预报工作。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要完善台风监测预报手段,密切监视台风动向,提高台风预测预报精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告台风的预报、移动路径、影响范围等有关情况。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灾害预警信息。

  三、切实抓好安全检查。在台风来临前,各单位要开展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避风港口船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利工程、城市高空构筑物、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并落实抢护措施。

四、加强人员避险转移。各有关成员单位及与防台风有关单位要加强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尤其要抓好湖泊湖面船只避风、河、湖面及滩地作业人员上岸、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确保转移工作落实到位。

五、修订完善防台风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的防台风工作措施,尤其要细化防御超强台风工作措施,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认真总结防台风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宿迁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中明确的职责要求(详见附表),细化、强化防台风预案,认真总结本单位防台风工作的具体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防台风工作措施和总结材料于615日前报我部。联系人:李磊 84399096 153312691@QQ.com

 

附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防台风工作职责

 

宿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防台风 工作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防台风工作职责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市防御台风宣传工作导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御台风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协调安排防御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损毁工程修复计划、资金以及防御台风救灾资金、物资计划。

市经信委

负责协调有关防御台风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供应和调度。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学校检查校舍、围墙安全,加强师生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御台风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御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御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御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台风受灾地区的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下达流域性重点防洪工程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损毁修复等防御台风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防治因台风影响导致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市住建局

负责城市排涝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城市排涝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和城市危房安全检查,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工作;加强市政设施的防护和巡查,组织城市园林部门加强城市林木的支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通知内河湖泊船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及时开展遇险船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协同公安机关做好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工作,在不危及车、船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防御台风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

市水利局

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有关工作,制定全市防御台风措施以及工程损毁修复计划,部署全市防御台风准备工作,提出防御台风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等方案,负责防御台风工程的行业管理。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防台风工作职责

市农委

负责农业遭受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加强农业灾害情况统计,组织调配救灾化肥、种子等物资;负责协调农用排涝机械设备的使用。做好养殖船只避险、养殖网箱加固及渔业养殖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市卫生局

负责台风受灾地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环保局

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安监局

负责做好台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市旅游局

督促检查受台风影响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的防御工作以及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监测预报台风动向,实时提供气象信息。

市海事局

负责发布航行警告,督促和指导船舶安全避风,及时开展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市电信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和应急通讯准备,确保防御台风期间通讯畅通。

市供销社

按计划负责防御台风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必要时组织供应超计划货源,做好防御台风抢险救灾物资的调运和供应工作,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

市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宿迁石油公司

负责防御台风成品油货源的组织、储备、调运和供应。

宿迁军分区

组织协调驻苏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支持地方开展防御台风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市武警支队

协调驻苏武警部队支持地方开展防御台风工作,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宿迁分局

负责雨情、水情的测报、预报、分析工作,并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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