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
根据省旅游局要求,2010年全省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2010年我市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旅游局要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挑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县(区)在开展调查前,应详细研究我局制定的《宿迁市2010年度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按比例、分阶段地进行调查,进一步提高抽样调查的质量。
三、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时间定为2010年的3月—11月。为均衡分配样本量,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各县(区)应将全年的问卷量分摊到每个调查月逐月进行调查,杜绝搞突击性、一次性调查。
四、各调查员必须采取向游客询问,由调查人员填写问卷的调查方法,不得让游客自填问卷,以保证问卷的质量。各县(区)有效问卷的回收率应保证在100%。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市2010年度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upload/2010528155310803.doc
二〇一〇五月四日